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免修、覆盖时间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6浏览次数:21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具体安排,本学期成绩免修、覆盖时间定于35-16日举行根据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通过自学认为已掌握某门课程,考试达75分(含75分)以上者,允许免修该课程,并以75分记载成绩。

2、非英语语言类专业、工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凡英语通过CET-4级的,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CET-4级考分为通过者,以75分记载成绩,考分为优秀者,以85分记载成绩,通过CET-6级者,以95分记载成绩。经济管理类的学生通过CET-6级者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成绩记载方法如上。

3、学生参加校外同层次或高层次普通高校的同性质(大纲、教学课时相同或要求更高)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修,学校予以认同,并按单科成绩单成绩记载。

4、学生参加学校要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与学校要求同层次或高层次的职业技能证书者,可申请免修同性质的职业技能课程和技能实训,并按证书成绩记载。

5、凡申请免修的,都必须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并出示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6、免修课程不退学费。免修的学生可以申请旁听学校内开设的其他课程,旁听课程学分超过免修课程学分部分,学生要缴纳旁听费。

7、参加语言等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语言类专业学生均不能免修语言类课程。

8、对毕业前尚有某些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在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可以视为及格。

(1)非英语语言类专业、工科类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课程不及格,PET-A合格;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课程不及格,PET-B合格;

(2)经济管理类的学生大学英语课程不及格,CET-4合格;

(3)英语专业的学生综合英语课程不及格,CET-6合格;日语专业学生日语精读不及格,日语能力二级合格;德语专业的学生德语精读不及格,CGT-4合格;法语专业的学生法语精读不及格,CFT-4合格;俄语专业的学生俄语精读不及格,CRT-4合格;

(4)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不及格,上海市计算机能力一级考试合格;
(5)职业技能课程或实训不及格,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其他类比。

联系人:陈侃,6802037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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