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11月6日-12月1日进行,共四周。为保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顺利展开,特制订并印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请各院、系部、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是以教学常规和毕业实习工作为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特别要关注教师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教师是否按照授课计划布置和检查作业,专业教研室是否按照安排组织期中考试,开展教研活动,院系是否对学困生做过重点帮扶与指导,是否对各专业建设进行过指导。
本次检查还要重点关注毕业实习工作,各院系、专业需制定《毕业实习和毕业综合训练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毕业实习的动员,组织与跟踪指导工作。
各二级学院、系、部可结合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对现有教学管理制度中不合理、不利于学生成长的部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着重总结院系部在培养学生专业能力、职业能力与综合素养方面的有效做法与经验。
二、时间
自11月6日-- 12月1日止,共4周。
三、组织
(一)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结果的汇总、统计、公布等工作。特别检查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成果的落实情况。
(二)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对所属专业、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
(三)各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负责对本部门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的教学资料(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授课计划、教材等)、教学过程(讨论、作业、测验、考勤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注意已结题验收的课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安排课程组织教学。
(四)每位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兼课教师)进行教学情况自查。
四、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教师自查与专业、教研室自查(11月6日-17日)
1.教师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材料1),对截止第十周的授课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是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的吻合度,并于2017年11月17日前汇总到所属专业、教研室。
2.各专业、教研室根据汇总表,着重检查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以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填写《专业、教研室自查表》(材料2),并于11月17日前提交到所在系部。
3.各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2次,填写听课表(材料3)。其中一次必须为已经结题课程标准对应课程。
4.各专业、教研室原则上可以自行安排3学分及以上考试课程的期中考试,试卷及成绩存档于系部。
(二)各学院、系部自查(11月24日-12月1日)
1.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教研室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系部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对于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3.各二级学院、系部了解教师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常规,包括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教学考勤、课堂纪律监管;教学事故发生、处理的执行情况;外聘教师的管理情况。15级毕业实习的组织工作。
4. 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各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分别听2次课,填写并交回听课表。
5.检查本系学生早晚自习情况。
6.组织管理本系部各专业、教研室实施的期中考试。
(三)教务处检查(11月20日-12月1日)
1.组织学生网上评教。(第12-13周)
2.汇总各学院、系部提交的有关数据、总结,对各系部进行抽查。
3.提交开学以来的学生考勤情况及教师考勤登录情况。
4.会同其他部门开展教学检查。
五、教学检查情况汇总及反馈整改
各学院、系部就上述检查内容的检查结果、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等,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附件5),并于12月8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的报告。
(附件1-4另行下发电子版)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
附件2:专业、教研室自查表
附件3:听课记录表
附件4:班级期中教学检查表
附件5: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