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7浏览次数:20

各系部:

教务处将于12月审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本次可申报指导获奖的时间段为2015年6月至12月,包括上半年遗漏或申报材料不全的项目。申请奖励的指导教师应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奖申报表》,附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系(部)负责人审核后,请于12月15日提交教务处刘南老师处,电话68020532。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