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5浏览次数:25

各院系部:

为了协调全校教学资源,妥当安排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课表编排的注意事项

(一)基本原则

1.确定教学任务的依据是各年级各专业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各系(部)要认真研究教学任务的分配,优先保证本系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要处理好教师工作量的平衡问题;

3.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天最多安排6节课;

4.专任教师必须服从系(部)的教学任务安排;

5.每个专业的周课时尽量不少于24课时;

6.除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等不能合班的课程,其他同一门课程的两个班级

(一般不超过80人)尽可能合班上课;

7.在教室安排上,要充分利用语音教室、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和实训场所等功能性教室,特别是新建成的各类教室和教学场馆。

(二)排课时段与形式要求

1.时段安排

(1)所有班级周一至周五原则上都要排课,且尽量保证1—2节排课,必修课一般不安排在晚上。

(2)可排课时间段

周一至周四,可在每天8节课(上午4节、下午4节)中安排;周五课安排1-4节,其中跨专业合班课、创优班或基础班、部分上机课可排在周五5-6节;院系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以安排在周五下午5-6节。

(3)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一天只能安排23节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

一周3课时,3节连排或2+2(单/双周);

一周5课时,2+3排或2+2+2(单/双周)。

2.公共课和选修课安排

(1)《形势与政策》、《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课排在每周四7—8节,此时间段内不再安排其他任何课程;由辅导员承担的此两门课程一律排在晚自习时段。

(2)《心理健康》课每周安排2课时,安排在周一~周四下午56或者78节,安排8周(在1—8周或9—16周);

(3)《思政基础》课每周安排2课时,安排在周一~周四下午56或者78节;

(4)《体育》课,同一个时间段最多安排8个自然班,且1—2节及周五原则上不安排;

(5)公共选修课统一安排在每周一、二、三的7-8节及下午4:00-5:20、晚自习时间。(7-15周)。

3.职业技能模块课程

二年级语言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模块课程安排在每周一、三、四的下午,其他课程则不安排在此时间段内。

二、课表编排进度要求

第12-13周

向各系(部)下达教学任务(16/17级),各系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核对并于13周将确认版交教务处。

第14周

(1)各系(部)确认并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初步安排,将电子版

和纸质签字版交回教务处。

(2)如要调整教学任务,需提出书面申请,待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3)确定本班教室分布图(第二学期教室分布不变),各院系在系统里设定本班教室号并设置授课教师。

第15周

(1)基础部安排17级《思政概论》、《心理健康》等公共课程,尽量安排在下午时间。

(2)同时确定《形势与政策》《职业规划与就业服务》课程安排。

第16周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安排《计算机应用基础2》 《office商务应用2》等公共课程。

第17周

(1)公共英语教学部安排《高职公共英(日韩)语》、《职场英语视听说》等公共课程。

第18周

文法系安排《职业汉语与应用文写作》课程。

第19周

各系(部)安排各年级专业课,同时教务处分配各系(部)可使用的教室资源,各系在系统内设定上课教室。第19周结束排课。由教务处从系统内导出总课表(初稿)、公用教室占用表、教师小课表,并与各系(部)再进行协调及局部调整。

下学期开学,教务处审核汇总形成课表定稿并下发各院系部门。

三、公共选修课安排

1.第16周,教务处下发公选课目录。

2.第17周,各系部上报公选课课程目录,凡新开课程均需填新开公选课申请表。

3.选课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开课学期第5周,第7周开课。

四、教学运行表

1.第16周,教务处下发实训课任务。

2.第17周各系上报实训运行表。

3.第19周教务处确定全校课表。

4.下学期开学时发布课表。

五、教材选用与征订

 1.为建立教学内部诊断与改进体系,本学期起教材征订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

 2.本学期为教材征订进入教务系统的试运行学期。各院系须进行纸质版教材征订表的填写,并在规定时间进行教务系统内教材征订信息填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院系部填写教材征订表,做好核对工作,形成纸质版,由征订人签字,并经各专业主任或各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报系部汇总,统一交教务处。

4.教材选用建议如下:

(1)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

(2)语言专业选用规划教材、获奖高职高专教材的比例原则上达到本专业教材的30%。

(3)非语言专业选用规划教材、高职高专教材的比例原则上达到6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