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通知要求,本年度继续开展学生数据信息核准与补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与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
三、核准与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生登录校园门户,查看、核准或补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事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完成。
2.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生确认或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信息需完整、准确。如因填报有误造成无法享受个税改革惠民政策的,由填报人自行承担后果。
3.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也需填报,由二级学院负责联系和确认。
4.本次填报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各环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五、核准与补录流程
1.时间: 2020年3月11日-3月27日
2.核准与补录方式
(1)学生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校园门户,点击“监护人信息采集”。
(2)2019年度已填报过信息的学生只需核对信息;未填报过信息者可补登个人信息。
(4)2020年4月3日前学校将通过学信网报送数据。
以上通知同时发布在学校主页、学校教务处主页。
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利国利民的工作。
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