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2-17浏览次数:3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以及《上海市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 2019 1 1 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2种。

2.专业课程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3.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4.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教材第一主编(作者)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学校申报。

各行指委、教指委在限额内组织初评并排序推荐的行业特色教材,经市教委复核并注明行指委、教指委推荐教材后,与市教委组织初评推荐的教材统一报送。

教育部直属高校在限额内组织初评并排序推荐的由本校人员担任第一主编(作者)的教材,经市教委复核并注明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教材后,与市教委组织初评推荐的教材统一报送。
(二)申报名额

全校教师符合要求的教材均可申报,学校将组织评审选择3种报市教委。

四、申报流程

1.各位主编老师按要求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

2.教务处将组织学校内部遴选,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推荐。

3.各申报单位遴选出来的推荐教材,经市教委分配的账号密码,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地址如下

http://39.105.101.131:8080/login)。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2.在申报过程中,重点结合《“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职成厅〔20213号)具体要求,综合考量体现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紧缺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校企双元合作开发、体现新形态的、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发行量较大的各类教材。

3.各申报教材要把好审核关,涉及政治导向、编写团队政治立场、内容科学性与准确性、违反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材料要求

1.各申报教师推荐的教材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各申报教师应报送拟推荐教材(8本或8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份)。

3.各申报教师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网评系统中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三)时间要求

1.20211221日(周二)下班前,各二级学院(部)统一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杨晓玉老师处,电话021-68021053

2. 20211222-23日组织校内评选,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2.20211227-28日,教务处完成推荐教材的网上申报填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样书等到市教委。


附件: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2.上海市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1215

附件1:申报表.docx

附件2:上海市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2).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 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1)(2)(1).pdf